至此,我内心那片荒芜的地上,长满了因他而存在的玫瑰就此停滞。它的根深入五脏六腑,我每拔一株就痛得生不如死。
刚洗过澡的身体又出了一身冷汗,我站在那,一时觉得这是自己离他最近的一次,以自己的心意。
不是说感情淡了,就是因为感情深厚而无法逾越所以才远。宋澈之不知道我喜欢他,可能他都没想过会有同性喜欢他,不,是爱他。所以他在我面前毫无掩饰,在家的时候经常裸着上身到处晃悠。
宋澈之是个学生,成绩很好,样貌出众。身边总有人围着他转,仿若是平易近人的小王子。如果用王子形容他,那我肯定就是王子身边的随从,平凡又自卑,普通而透明。高中辍学以后我就在他所在的大学附近帮家里经营花店。我很喜欢他,他每次来给买花我都想把整堂玫瑰送给他。
男人笑着站直,完全没有不好意思的说道:“真不好意思,我经常在嗜酒看到他,还以为单身呢。”
公寓换了套更大的,我们还是住在一起。他住北边,我在南边,像以前一样。可是我们相距这么近,我却觉得好像比以前更远了。
我愣了好一会,惊喜之余局促的连手都不知道往那摆,手中的水壶一直细细洒洒的浇灌着那簇娇艳欲滴的玫瑰。他伸手拿过我手中的水壶,笑着说:“都溢出来了,你要溺死它么?”
“…是。”我撒谎了,因为这段病态的单向感情让我害怕,它让我惴惴不安,患得患失。更怕宋澈之喜欢我,我怕他被人指着脊梁骨说闲话,怕他为之付出的努力毁于一旦。
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和他提出要搬出去住,他只是沉默的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轻轻的点了点头,“好。”
我笑了,“怎么可能?我虽然喜欢男的,但也不是是个男的就喜欢啊。”
宋澈之走的时候,我不顾家里反对和他一起去了北方。那边很冷,我时常会染上感冒。我拿出这几年的全部积蓄和他一起创业,生活很累,酒也超苦,但他很甜。
秋分时节,一地桂花满堂飘香。我坐在花店内,理着一束盛放的玫瑰,一个酷似他的少年冒着小雨从店前跑过。恍惚间,倒刺划破了指腹,鲜红的血从上伤口涌出,我像毫无察觉一样任血液滴落在花瓣上,一时红了眼…
挂了电话,回想起老爸的话,我发现我还是想把满堂的玫瑰送给宋澈之,因为我的花本来就是因为他而存在的。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五年,我认识他的第八年,也是独自喜欢他的第八年。中间我们为公司决策争执过,也为生活里鸡毛蒜皮的小事吵闹过。甚至还因为屁大点事而打过架,我揍他脸,他踹我腿,每一拳落在身上很疼,但是我可以光明正大的和他相拥,隔着最近的距离,在我打不过的时候一口咬在他肩膀上,他顿时叫出声,怒骂我是陈小狗。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作为优秀毕业生被学校邀请回来,那天只是顺路买束花,恰巧在记忆角落里有这么一张可以对上的脸而认想起了我。他不过是一时兴起,我却记了好多年。
他坐在沙发上,腿交叠在一起,双手环胸的王者姿态。不管过去多少年,中间经历过什么,他的骄傲和与生俱来的高高在上都不会减少半分。
与其这样,不如让他讨厌我,远离我。
客厅的灯光打在他凌厉精致的脸上,我有一刻的失神,我真的喜欢男的吗?那为什么就在一小时前即将和同性上床前我会觉得恶心?
“好。”他沉默一瞬,点头,手中的半杯酒一饮而尽。
前两天我爸给我打电话,后院的玫瑰开了,比以往都要漂亮。老爸修高了院墙,他说,满园的花,总要留朵给自己。
每每这时我都很难堪,很煎熬。对他抱有这种心思的我自己,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我一度把对他的喜欢归成一种病,去看过医生,但没什么用,我还是很喜欢他。
这个借口拙劣的令人发指,宋澈之轻轻的点了点头。他和我碰杯,在漫天烟花声响中,我笑着说:“新年快乐。”
等到公司正式步入正轨时,我们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一再压榨,以前说的话他早已抛之脑后。
这样挺好。
可我还记得。
嗜酒是一个gay吧,远近闻名的那种。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宋澈之大概知道这人为什么出现在我的公寓了。良好的涵养没有使他把手中的菜砸向对方的脸,他冷冷的盯着男人,慢慢的吐出一个“滚”字。
年底的时候我去宋澈之公寓向他提出了辞职的事情,我什么都不要,也什么都不想要,当然,除了他之外。
“为什么?”他给我倒酒的手一顿,垂着眼眸让我看不清神色。
“你喜欢我。”他的话与我同时说出口,我愣在原地,耳边充斥着屋外烟花乍响和电视机里春晚的热闹。我的心脏狂跳不止,动静一点也不比烟花的声音小。
之后长达半年他都没有找我说过话,能不见则不见。有什么事不是通过秘书传达,就是直接短信交接,我每次见他都是在公司的大会上。
我的沉默成了他眼里的默认,宋澈之从进门开始眉头就没平缓过,他紧盯着我,我看得出他气得不行,估计是觉得朝夕共处这么多年的兄弟是个同性恋觉得恶心吧。
男生之间就是这点好,什么事说开了就好了,实在不行打一架,气消了也就差不多了。但是当宋澈之西装革履提着新鲜买的蔬菜去找我,开门的却是一个半裸着身子且陌生的男人时,他短暂的懵了一下,皱着眉问:“你是谁?陈芜呢?”
墨守成规的青春散场之际,我遇见的他。我原本以为自己那颗早已出家念佛的心在看见他的那刻,怦然心动狂跳不止,只需一瞬就足以让我弃佛入世俗。
“你就这么饥渴?”宋澈之问,“你生病不来公司的这两天都是借口吗?”
“你又是谁?”男人靠在门边散漫的打量着眼前这个比他还要高出两公分的男人。一看对方就是刚下班的样子,手上还提着的新鲜蔬菜和瓜果,顿时恍然大悟,“你不会是他男朋友吧?”
“陈芜,等以后公司稳定了,我们就当甩手老板,”宋澈之说,“吃喝玩乐过神仙日子。”
喜欢是按捺不住的,勇敢也好冲动也罢,我这次不想再怂下去了,就从心一次,一次就好…
有一天我在店门口给那簇最红最灿烂的玫瑰浇水,有个人驻足在我面前,那人说话还是带着温柔的笑意,“你还在这呢?”
活了小半辈子,我为数不多的几次撒谎都用在他身上了,而撒谎的代价是一颗收不回来的真心。
宋澈之,我还是很喜欢你。
我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在北方来了好几年了,我还是觉得家那边暖和。”
沉寂两年的心再次活了过来,我看着他笑了笑,心想,溺死的何止是玫瑰。
我身上还穿着浴袍,擦着半干的头发从浴室出来,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生气了,而我从酒吧带回来的那人也已经不见了。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但是宋澈之的脸色很难看,是我从未见过的表情,愠怒之外还有其他复杂的神色。
“你喜欢男的?”他问。
他有些醉了,脸颊微红。刚从酒局下来,我也比他好不了多少,我笑着说好,扶着他脚步虚浮而清醒的回家。
暗恋两年,感情未开始就消散于人海。大学毕业之后他去了离这座很远的城市工作,我们一个在北一个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