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精一向名贵,普通黄精一般人都买不起,更别说红参了,烈火能找来红参看得出来对澄歌的事很上心。
“会写字吗?”烈火对澄歌招了招手,等她走过来后开口问道。
煎了半条红参,银花鼓的身体才完全好了,班主立刻让她上场子。
他带着澄歌出去上场子的时候,经常有人点名了澄歌去唱戏,给的打赏也不少,其中一个人眼熟,长得贵气又带着江湖气,一看就知道自己惹不起的,他也暗暗欣喜澄歌这棵摇钱树真是名副其实。
女儿家总归是脸皮薄的,烈火自以为了解澄歌的心思,低笑道:“想去我陪你去,许愿树也并非全是求姻缘的,只不过大多去的女孩都求这个,所以许愿树也被当地人叫做姻缘树。”
烈火有些惊讶,虽然他知道澄歌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过这个年龄能把字写得这么好看,平时一定下了不少苦功夫,而戏班又特别多的训练,可想而知澄歌平时有多累了。
对,在米丽古丽看来,许愿是幼稚的小女孩才会做的无聊的消遣。这个世界是没有神灵的,所谓特别灵验也是主观意识加客观条件造成的,若是每个女孩只要到许愿树上挂上祈愿就能实现的话还要媒婆做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袁平就不见了,戏班里还在的人寥寥无几,金花鼓气的差点掀了袁平住的房子!
烈火很忙,但偶尔也会来听她唱戏或者看她跳舞,每次来都会叫她去客栈的包厢,然后点一桌子的菜。烈火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亲昵,现在已经会管澄歌的挑食了,之前看到澄歌不吃胡萝卜只是皱眉,几次后就直接上筷子!
袁平的眼底渐渐充满了淫.欲,放在平时他是不敢打澄歌的主意的,或许是喝了酒,周围又没人,袁平的胆子就大了。他伸手想要摸澄歌的手,一脸淫.笑,丑得惨不忍睹直接让澄歌抓住他的手腕拧断了!
果然,袁平说道:“澄歌啊,以后有什么打算?”
惨叫声被澄歌一个刀手打断,澄歌看着袁平的眼神和看死人差不多,不过她不想就这么简单就把人杀了,生不如死才有趣啊。
从包裹里拿出一个瓷瓶,澄歌笑得特别温柔,一点也不剩地把药粉全洒在了袁平身上,药粉一触到皮肤就犹如有生命般争先恐后地钻进去了。
袁平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带走了,一点也没给他们剩下!金花鼓和银花鼓才十一岁,没了戏班连馒头也吃不了!
澄歌知道自己猜对了,她淡笑着说道:“没什么打算,平平淡淡度日罢了。”
烈火组织的赤色火焰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组织,其恐怖程度就连小老百姓也知道了赤色火焰的声势。烈火恐是怕吓到小姑娘,又不愿意骗她,所以才一直不说自己的名字,让她叫大哥哥。
烈火拿来的黄精表面棕红色 ,半透明,有大纵皱纹,环纹不明显,有枝根痕,根茎上部土黄色,顶端有芦碗,正是黄精中比较名贵的红参。
班主不会管澄歌的红参从哪来的,但他绝不乐意掏钱买鸡给银花鼓炖着喝,所以澄歌自己掏钱在一个大娘那里买了只小鸡仔,让大娘帮忙弄干净了和着红参一起炖。
听了澄歌的话,袁平笑了,“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的,不说也猜到了我的意思。你的卖身契在我这,其他人我不管,他们自己也会打算,金花鼓和金花鼓两个都是我捡回来养的,我好歹养了她们好几年,要不是我,她们早不知道死在哪个旮旯里了!”
一阵风吹来,袁平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越看越漂亮,眼睛都直了。
西郊有一棵活了上百年的许愿树,据说许愿特别灵验,这个地方有一个传统,每到特殊的日子,带字闺阁的女孩们就会出门去许愿树许愿,末了用一条丝带写上祈愿和自己的名字,上抛挂在树上,愿望就会实现。
将鸡肉挑出来先让两个小姑娘吃着,等汤放凉后澄歌才端进屋里,让银花鼓喝。
烈火见澄歌盯着那些女孩看以为她也想去但不好意思说,毕竟去的大多女孩都是为了求姻缘,而澄歌今年也才十一岁,说姻缘也太早了。不过他还是微微弯下身子,放柔了声音问道:“澄歌想去吗?”
黄精(古代人参的雅称)是大补之物,有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止渴,安神益智的功效。
又灌了一大口酒,说道:“我从第一天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有福气的,虽然穿得不好,但是气质也非普通人家能养的出来的。我虽然脾气不好,但对你还是不错的。这些年我走过太多地方了,想回乡下买几亩田,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娃,哈哈哈,那日子才是人过的!”
银花鼓是气虚体弱,需要长期调养,汤药不断,就算现在病好了也会时常病发,烈火虽不是大夫也懂得些岐黄之术,把过脉之后如实和澄歌说了银花鼓的情况。
一进去就看到袁平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在喝酒,澄歌原本想当做没看到回房的,冷不丁的袁平叫了她一句,顿了顿脚步,转了弯走到班主前,微蹙着眉道:“班主,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
“啊——!”
《本经》 :"主补五脏,安精神,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
这几年戏班借着澄歌赚了不少,钱全都攥在班主手里,戏班的人敢怒不敢言,本来他还想着银花鼓的病反反复复的,趁早扔了她,后来也不知道澄歌哪弄来的黄精给银花鼓补身体,身体一天一天好起来了。
然后她就被烈火抱着飞去了许愿树那里。
澄歌本来就雪肤乌发,在莹莹月光下肌肤更显莹白如玉,几近透明,身材纤细修长,已隐隐有少女的玲珑身形,因为外族的血统,更是比同龄的女孩发育得更好,五官已经长开,虽还有些许稚嫩,容貌却明盛耀眼,夺人心魄!
……
澄歌小心翼翼地用湿布包裹着红参,待参条回软后,切成薄片,取三片放入瓷碗中,再用湿布包裹,加水半碗,隔水炖两刻钟。
烈火送澄歌回去的时候天已暗下来了,街上却很热闹,三三两两的姑娘们结伴而行,脸上都带着羞涩和憧憬的笑。
澄歌鼓起了脸,觉得自己被小瞧了,抓过烈火手上的笔,蹲在地上,把丝带铺在地上,漂亮的簪花小楷浮现在丝带上。
澄歌听到他的话瞪大了眼睛看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想去那么幼稚又无聊的地方。
自从那次救命之恩过后,烈火和澄歌的关系就亲近了许多,只是烈火没有告诉澄歌他的名字,她也只好一直叫他大哥哥。
澄歌:“……”
烈火不知道自己看着澄歌的眼神有多温柔,在小姑娘写好后直接就抱着小姑娘飞身上树,让小姑娘将丝带绑在树梢上。
但是她现在是澄歌,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所以她脸颊微红,摇了摇头,看起来羞涩极了。在这里待了好几天,这个传统她自然知道,十一岁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龄,至少她知道姻缘这个词。
见澄歌盯着她们看,烈火听到了那些女孩子们的话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只是他已经很老了,到现在也没有自己的孩子,想着到时候买几个漂亮能生的娘子回去……心里想着脸上也猥琐得不忍直视。
其实原因她大概猜到了,这几天班主没怎么要求他们训练,也很少出场子,有好几个人已经提前离开戏班了,今天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有时间和烈火出去。难得班主良心大发,戏班的伙食也好了很多,就像最后的散席宴。
西郊很近,没多久就到了,他们来的比较早,还没多少人,烈火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条明黄色的丝带给了澄歌。又拿出一支笔,走到许愿树前,树上已经挂了好些丝带了,甚至有一些因为经年风雨,变得有些破旧。
他常年如一日的习武、研究铸剑,常常做起事来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睡,他自己没什么感觉,澄歌的训练比起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是放在小姑娘身上他就心疼了。谁家的女孩不是从小千娇百宠着长大的,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家里也是宠着的,连他师妹也因为是师傅唯一的女儿而从小宠到大。
送小姑娘回到戏班的暂居地,烈火看着澄歌走进去了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