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我留在他那里过夜。
那是一个地下室。一间不到9平米的屋子。一扇门,一扇窗,一张桌,一张床。一个人。也许可以这么说,经常是他一个人。
不,也许可以说经常是他和他两个人。他和他那去世的父亲。
门背后,贴着两幅画,一幅画募仿自穆斯林的葬礼。几个人抬着一口棺材慢慢地往前走,有人在前引路,有人在后面护送。另一幅画命名为《老人与玫瑰》,画上的老人其实是一个中年男子,戴着一顶美国西部牛仔的卷沿帽,侧脸,一手举着一朵玫瑰花,手指扎出了几滴血,散在了纸上。
书桌上,搁着十几个手绘的书签,上面都是《老人与玫瑰》这幅画。
2.
我们一个坐在桌边,另一个坐在床边。坐在床边的听坐在桌边的那个讲故事:
我三岁的时候,爸妈就离婚了。
爸爸一个人带着我生活。他教幼儿英语。他是基督徒。他的身体不好,有哮喘。一难受就会发脾气,脾气很大。大到可能随时伸手打我。这时候我就很怕很怕他。
他喜欢旅行,今年在这个城市,明年在那个城市。不过,那是我9岁到15岁之间的事了。9岁之前,我们一直住在南京。我三岁那年,他带着我在中山陵转悠,他说南京真好,不过,他还想去北京看看。“北京才是我真正想住的城市。”
“北京有什么好?”我歪着脑袋问他。
“你有一天到北京上学就知道了。”
我从此知道,有那么一天,我会到北京上学。
他买了七八个香蕉,给了我一个,我吃完就顺手把香蕉皮从假山上扔下去。就听到一声“哎呀!”原来,我把香蕉皮扔到一个人的帽子里去了。
假山石边转过来一对老夫妻,是外国人。女人手里捧着礼帽。爸爸急忙带我过去道歉。我用英语问道:
“你们是美国人吗?”这是我会说的唯一一句英语。
“是呀!”老太太答道。
从那天起,他们就成了我的教父教母。我很喜欢跟他们在一起,他们不仅教我学习英语,简直把我当作自己家的小孩子。每周,爸爸都会带我去他们家上课。他们一分钱都不收。我把那里看做我的第二个家。
等我长成为一个少年的时候,只要爸爸一发脾气要打人,我就拔腿跑到教父教母家。有时候他会来劝,但我说什么也不回去。他只好无奈地一个人回去,我在窗户边看着他的背影,觉得他很可怜。但就算这样,我还是不想回家。
12岁的时候,我们来到北京。
我们租了一个地下室,他依然靠教小孩英语谋生。我呢,已经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了。我甚至也可以教小孩英语了。他有时候就让我教三五岁的小孩口语。小孩们挺喜欢我。
时间消逝得很快。没过几年我就15岁了。这一年,我成了大学生。我很多课程都是在家里完成的。小学和中学都连跳几级。从大学第一年开始,我就决定真正地自力更生,在一家英语培训机构当英语课外辅导老师。我的学生很喜欢我。因为我讲课不拘一格,风趣幽默。我讲课的时候,喜欢穿着白衬衫,打着一条红色的领带。
学生们最喜欢猜的就是我的年龄。
“你们总认为我很小,其实我没那么小。到今年我已经教了六年英语了。我21岁。”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看看我。的确,我们在课下也讨论过他的年纪。
我们这个班都是准备考托福的工作人士,大家的平均年龄都在二十五六岁。大家都觉得他没超过20岁。他那圆圆的脸满是稚气,不管他是穿着套装还是打着领带,那一脸的稚嫩是隐藏不了的。
3.
大学二年级,我决定租一个自己的地下室。方便我不受干扰地学习和备课。那一天,我拎着一个大行李箱离开了我跟他一起居住了四年的那个地下室,来到了这个地下室门口。
但他在门口站住了。他没打算进来。我也就没有邀请他进来。
“也许,只要他是不想跟你分开?只要不进门,就表明你还跟他住在一起。”
“也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