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杀手故事:温情脉脉的杀人犯,今晚你忍心判他死刑吗?

2020-04-12 15:02:42

悬疑

楔子

这鸟,多像你,多像我,多像人。

好温暖的阳光啊。照得我由衷微笑。

我妈是个乡村教师,一辈子勤勤恳恳遵纪守法,遇到蚂蚁都会绕个弯的活菩萨人物。可那夜我犯了事,脑子浑浑噩噩地冲回家,手上满是血,脑中却是一片白纸,愣着瘫在我家院子里,像一滩稀泥,吓得什么力气都没有,我妈却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收拾起家里的零碎毛票,使劲儿地往外推我,喊她儿快逃。我愣怔,她便急的跑到院子外,生生把我拽出家。我妈说,趁着天黑快逃,逃出这儿,忘了妈吧,逃得越远越好,一辈子别回来!妈在我口袋里塞了一张全家福,把我打离了家。30年了,我不想听妈的话。开始几年还记得妈温柔的笑纹,到后来第十个年头的时候,我全然已经忘记了妈的模样。早知道我就省着点看照片了啊,我懊恼着,手指却又不自觉地轻轻摩挲起那张全家福,上面的人脸早就被磨光了,只剩下一个个囫囵的鸡蛋,耸立在家里人的脖颈上。

警笛呜咽,警车飞驰。

贰.忘了妈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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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了人。三十年前。

陆.倾听张学友的我

张学友要来开演唱会了。老婆兴奋地捅了捅我,又得意洋洋地捧出藏在怀里的一张票,献宝似的等着我的夸赞。早就知道了的我还是跟着她一起笑,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这傻婆娘,怕是做梦也梦不出枕边人是个杀人犯吧。

演唱会。我看到入口处特意安插了好几个摄像头,它们就像是光明世界的通道,窄窄的,引我纵身跃入。我摘下口罩,冲着摄像头甜甜一笑,就像一个刚偷吃了妈妈柿饼的小孩儿,笑容里面掺着蜜。快要见到阳光了,真好。灯光璀璨,他在舞台上浅唱低吟,他在朦胧中悲歌慷慨,他在我心中低吼嘶哑。年已半百,为何还会迷恋一个人的歌声?记得谁曾经说过,男人不应该有偶像。那张学友之于我呢?在他的歌声里,我听到了被辜负的深情,被冷落的热望,被打击的野心,被吞噬的梦想,被赌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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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对人笑脸相迎,微笑这面具待久了就长到面皮上了,睡觉前我得用好大劲儿才能抻平那丝丝笑纹。可我内心清楚,我内心还是一颗渴望阴暗的孢子。我在小城里落地,三十年的漫漫岁月,把一颗寂寞的孢子繁衍分裂成了柒个。他们是热闹还是孤寂?说孤寂吧,七个人吵吵闹闹,热闹得很;说热闹吧,我自己嘀嘀咕咕,孤寂得很。柒个我,一个人。

戴多了面具、穿多了外套的人总会很累,可是有些伪装一旦穿上就绝对没有办法轻易脱下。早和血肉筋骨黏在了一起,一旦撕扯,当事人疼得哭爹喊娘不说,吃瓜群众也会被这血肉模糊惊得尖叫“吓死宝宝”,然后装出一副涉世未深天真无邪的样子感叹人心险恶,其实谁内心没有一本肮脏的账目,只是自个儿内心打算盘时,偷偷把系统设成了静音而已。一旦听到忘记关音箱的不慎者,便群起攻之,以显示自身的纯洁美好。

就这样平淡下去吧,一辈子,活到死为止。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个消息把小城炸裂得一片哗然:张学友,要来我们这个三线小城开演唱会。这事儿像胯下骑着受惊乌骓的江湖大盗,横冲直撞,令人躲闪不及,把我垂涎了三十年的大金店洗劫一空,然后将命运的探照灯忽的一下打在我身上,好比聚光灯下尴尬的小丑,我瞬间原形毕露。

那熟透了的柿子仿佛砸进了心里,燃烧成一簇火苗:越来越想去看演唱会了呢,顺带暴露自己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好想回家看看妈啊。妈29岁难产拼了命生的我,我现在是半百的老头,那妈现在应该是个79岁的老老太婆了。不知道是不是还那么有精神。

柒个我暴露在阳光下,群魔乱舞。

没有秘密了。所有的孢子被阳光吞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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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爱去看鸟,因为它们的系统天生有bug,弱肉强食的时候从来不关门,让我瞧个痛快,自然酣畅淋漓。在它们面前,我才有发自内心的笑容。看,那鸟好肥,肥到几乎飞不起来,看见人来也只是踱着官步,脖子一挺一挺地挪动,姿态尴尬像故作媚态的高跟鞋女人;可它内心又怕得紧,脖子上的细毛紧张得翘起,外凸的眼球滴溜溜转动,活像一只刚产完蛋还没来得及咯咯叫邀功,便陡然听到猎枪响的母鸡,前一秒的安逸被瞬间打破,突然坠入物竞天择的严酷现实,小小眼睛里极尽惊恐与无力之情。

于是,看演唱会的事便定了下来,自己把自己安排得明明白白。

柒个我啊,终于敢在阳光下召唤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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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被警察逮到的我

作为一个逃逸的杀人犯,我的孤独和秘密使我永远不能对任何人敞开心扉,那么一个傻婆娘便是极好的掩护。我们的婚姻,只是因为我相中了她的傻气。没有爱情的婚姻,自古到现在都是极受欢迎的。人们大都想借此隐瞒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有些孢子,只能在自己腐烂的心里才活得舒坦。所谓相敬如宾,大概只有极小概率是他们真的恩爱,大多数夫妻只是相互不太熟悉而已。肉体彼此依靠,心灵背道而驰。老婆的傻气是一道壁垒,阻挡了邻居大婶儿的鸡嘴鸭舌,使我得以在阴暗里延年益寿。

肆.兜头一柿的我

叁.看鸟的我

听说警察们为了让我听完整场演唱会,特意在场外等了许久。他们说:杀人犯也有娱乐的权利啊。

其实如果我想藏,是可以继续藏的。大不了不去看演唱会,大不了继续装傻,大不了顶着别人的名字继续被埋进下半截黄土,毕竟阴暗的角落平静得让人眷恋。可是我厌了。我的周围,好阴冷啊。好想被阳光晒一晒,好想被叫回自己真正的名字,好想做自己啊。真的,躲藏了半辈子的孢子,真的好想做一个在阳光下舒舒服服抠脚挠痒痒的老头啊。三十年没有阳光的抚摸了。这局躲藏的棋,柒个孢子轮番对弈,既然没法悔棋,它们彼此吵吵闹闹又自己嘀嘀咕咕,都不耐烦起来。干脆掀了桌子推了棋盘,老子不下了,老子想出局。

壹.耍老婆的我

我眯着眼,终于想起来三十年前的那个雨夜,对方是地痞,我过度防卫。原来当年我就不是一个坏人啊。只是躲藏得太久便忘了。我原名叫解徒惜呢,我妈爱看金庸,怀孕的时候就给我想好了名儿,我小时候的乳名叫惜仔呢,看这名儿就知道我妈有多疼我。真想再回去看看她老人家啊。一别三十载,我是她音讯全无、生死未卜的儿。

一晃三十年。三十年的阳光冶炼在一起,应该可以开起一家好大的金店了吧,全国连锁的那种。可惜阳光底下向来没有秘密的喘息之地,我身上的秘密,像个漂浮的孢子,孤魂般游荡,四处寻找阴暗的角落。

就像当初,情急之下意外杀人;就像今夜,我情愿来听演唱会,情愿落入法网。一瞬间陡然改变的命运,这些选择并不符合趋利避害的价值选择,可以说是不理智不周全甚至是不惜以后半生为代价的。但是,我在那个人的歌声里,听到了自己。

手上戴着手铐,脸上写着微笑的我,好像回到了五十年前的那一天,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早上九点半,产房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映在我赤裸的身上,暖和纯净得像前一秒,妈妈的子宫,我的金銮殿。

我那傻老婆应该会很吃惊吧,说不定会吓晕。要是我还能出来,一定好好牵着她的手,舒舒服服地、在青天白日下,正儿八经地调笑一次阳光。

我落到了一座小城。在这儿,我只是一张白纸,没人知道我的过去,仿佛是第二次投胎般重生。有的谎言啊,经常告诉别人,反而最深信不疑的是自己。久而久之,我也忘掉了自己前二十年的生活。我忘了自己是因为何事杀人,也忘了自己当年的名字,我只记得一个字:逃!它成了我生命的核。

伍.我的我

睡前杀手故事:温情脉脉的杀人犯,今晚你忍心判他死刑吗?

天知道,我对张学友的歌有多么痴狂。孢子长成了苔藓,在角落里安逸;可生活突然就被阳光撕开了一道口子,大片的金色大大咧咧地长驱直入。

秋来了。原来柿子长在这么高的树上啊。一个一个橙色的小拳头,仿佛在捶打天空的胸膛。它们是遥远的辰星耐不住夜晚的孤寂,偷偷下凡却又不改光芒吧。我站在树下,仰着脖子感慨。秋风吹过我草木凋敝的脑袋,仅剩的几根毛发瑟缩着身体盘踞在头顶。岁月熟了瓜果,却是不饶人啊。正出神,枝头一颗摇摇欲坠的柿子仿佛要向我张开它自由的翅膀,我下意识地一躲逃过一劫,下一秒“叭”地一声一朵橘黄色的雏菊便在脚边粲然盛开,花瓣黏连在裤脚,我不由唏嘘。冥冥中预料到了演唱会时将会被捕的高风险,那时候,我的人生也会谢幕吧,是把平静的生活凌空摔碎,也是把平淡的生活开出句号的花朵。毕竟,对这躲躲藏藏的生活,人们都厌倦了。我大概可以充当小城居民们几天的谈资吧,供他们乐呵乐呵,挺好挺好。这年头,娱乐大众才是包赚不赔的职业,且看那戏子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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