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如马
01
成都春熙路口有一家奇怪的小店,名叫“爱吃不吃”,小店内容,也不过是特别奇怪的烤鸡爪。
老板李思年比他手下的烤鸡爪都奇怪,三十四五的年纪,一头奶奶灰,一副不羁青年的样子。
有顾客前来,他冷漠的抬眼,顺眼了,免费送你黑暗料理,不顺眼就一个字:“滚。”
说来也奇怪,这家小店左有著名的成都小吃降龙鸡爪爪,又有劲道到口碑爆棚的猪脚面。李思年一个根本不会做东西的人,却硬生生将这店经营的风生水起。
我甚是奇怪。毕竟我是个喜欢写故事的人。从顾客哪里,我就知道,这老哥,是个有故事的人。
李思年做事风格离谱,每天都是下午才开店,而那被顾客戏称为黑暗料理的烤鸡爪,他却傲娇的只卖一百串儿。
可能不在成都生活的人不知道,春熙路的店铺,那可是寸土寸金,至于到底是多少,反正我这种穷鬼,是不敢想的。
所以,好多人猜测,李思年是个富二代,家底殷实,可以让他死劲作。
不过,剩下最后十串儿的时候,李思年就开始了惯有的,故事销售法。
而且必须是爱情故事,由故事的精彩程度,判断最后烤鸡爪的价格。
就因为他太作死,好多人抱着好奇心前去,即使他鸡爪卖的再贵,都有人买。
不过,最让小姑娘为之谈谈的,竟然是李思年烤鸡爪时,抽烟的样子。
李思年抽烟抽的厉害,一根接着一根,好像有个窟窿需要填上似的……
02
我第一次听到他的传言,就抱着好奇心去了,这家伙见到我第一眼的时候,就送了我一个字:“滚!”
他妈的,我竟然在他眼里,是个不顺眼之人。
一个写故事的人,最重要的就是发掘故事素材,我对李思年充满了好奇,直觉告诉我,这老哥背后,一定是一个姑娘的缘由。
第二次前去的时候,李思年将25元的一串(三只)鸡爪,卖了我50元。我咬咬牙,狠心买了。
我在他眼里,依然是个不招人待见的主儿。
在我周末连续去了五六次,持续了一个多月的时候,李思年终于不耐烦了,摔下手中的鸡爪,看着我,问道:“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我笑着道:“你的故事。”
李思年眼里闪动着莫名的情绪,我知道,我这是要成了。
这故事,我要搞到手了,说不定,是一个非常好的故事。
果然,在李思年卖完所有黑暗鸡爪之后,也就是在我站在他小店对面的台阶上,苦苦的等待了三个小时之后,他讲了关于他的故事。
故事很精彩,但也很遗憾,原本准备记录的笔记本,也在他开始讲述了几段之后放下了。
那个时候我就决定,我要认认真真的听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