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末,阮晓天去爬山。下山的路上,他忽而听见树林里传来呼哧带喘的声音,定睛一看,树丛里竟有一个大白屁股正在上下起伏。
阮晓天登时感觉下身发紧,揣着一肚子紧张飞快地跑回了山下的公寓,他脸红耳赤,感觉像做错了什么事情。
坐床上木呆了半天,阮晓天才醒过味儿来:不过是碰上了一对儿偷情的男女。
一阵风将清晰的机动车声带进了窗户,阮晓天忙走过去看了一眼,他发现山脚下停放着一辆面包车,车旁站着一个女人。
面包车停在公路和山路的岔口,树干上吊一个昏黄的路灯,碗形灯罩将光束归拢,投下一小片弥散的鹅黄色。
阮晓天忙拿出相机把焦距推近,面包车和女人被他看得清清楚楚。面包车是辆白色尼桑,车屁股发抖。女人穿一条喇叭花长裙,脖子上系条丝巾,烫一头钢丝发,被灯光一修饰,好像杂志封面上的时尚麻豆。
阮晓天努力想看清女人的脸,但面包车的阴影在她脸上压了一块。他只看见一只黑色的手在她脸上抚摸,爱不释手的样子,女人也依依不舍地在把手叠在那只手上。
“面包车”和女人腻了好半天,才终于冒着尾气驶上公路。阴影移开,女人的脸像朵鲜花一样开在了阮晓天的镜头里,她三十出头,细眉大眼,小圆脸,尖下巴,猩红色的嘴唇,着实让人心动。
凭阮晓天的直觉,这女人就是那对偷情男女中的女主角。“咔嚓”一下,阮晓天将女人略显惨败的花容定格。
女人掏出一条皮筋将头发扎了起来,又拿出面巾纸擦掉了嘴唇上的红,然后拉过了靠在树上的电动车,一翩腿跨上车座,飘飞着长裙消失在灯光里。阮晓天迅速用镜头去找,没有找见,因为光线实在太暗。
阮晓天看着那张充满噪点的照片,浮想联翩。
第二日早上,他穿上运动衣跑去晨练,做贼一样跑进树林去寻找那对男女的偷情痕迹。什么也没找到,只凭直觉找到一块龟背一样的石头。
阮晓天躺在了石头上,想象着偷情的紧张,竟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
厂里突然来了电话,要床单设计稿。阮晓天慌了神,一夜兴奋,竟然把工作抛在了脑后,他马上跑回去拿了东西去厂里。
总工说,有一批印花尺寸不对,边上一大截都没印上,已经印了二十几米了……
阮晓天心说:“我他妈负责设计,尺寸不对,早找人校对啊,都打瞌睡了吗?”
阮晓天一心只专注设计,技术上的事儿压根不想过问,可是总有些笨蛋坐享其成,机器人一样等着别人指挥。
阮晓天跑进车间,把负责印染打样的几头蒜拎出来给数落一通,说:“你们都把责任负起,打样机是机器,你们是人,是你们负责机器,不是机器负责你们,别一站机器面前就打瞌睡,打瞌睡的结果就是打掉自己的饭碗!”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阮晓天忽而发现了有台印染机后,坐着一个穿灰蓝工作服的女人,女人叼支烟静静地看着印染机吐纳着床单。
这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昨晚上路灯下的喇叭花大长裙。女人没化妆,有点憔悴,和鲜艳的床单一比,更显得暗淡无光。
如果不是因为女人的钢丝发,阮晓天很难把她和昨晚看到的大长裙联系起来。他顿时明白一个道理:人靠衣装马靠鞍。
他以前也到过车间,可是从来就没注意过这女人的存在。
很快,在业务标兵表彰榜上,阮晓天发现了女人的名字。女人叫林秋萍,中专毕业,已经有十年工龄。
阮晓天到这儿工作才不到两个月,平日里和他打交道最多的就总工一人。况且他属于编外,工会活动也不参加,所以很难接触到一线工人。
阮晓天没有想到,毫无生气的工厂里竟藏着这样一个女人。
2
厂子附近有家红珊瑚舞厅,原来是老旧厂房,有人看闲置不用,就租来改成了跳舞场。林秋萍是舞厅里的常客,每天一下班就穿着时髦衣服出现在舞厅里,伦巴跳得热情澎湃,引得不少男人想做她的舞伴。
但林秋萍毕竟是结过婚的人,搭舞仅只是搭舞,绝不腻腻乎乎,一曲跳完马上更换舞伴。有人搭讪,她也爱答不理,并且一直保持九点离开的习惯。
林秋萍一旦离开,舞厅决然是少了一道风景,连老板都觉得可惜。
老板说:“你就不能多待一小时吗?”
林秋萍笑说:“孩子要上学,得早睡,不能不走。”
林秋萍在说谎,孩子在市中心上学,晚上一般都住姥姥家,她之所以回去早,是因为怕和丈夫吵架。
她丈夫名叫马峰,在区环卫开垃圾车,每天都带一身臭烘烘回家,见老婆每天溜光水滑出去,心里多少有点不平衡。和垃圾打交道多了,人脾气也变怪异了,马峰觉得老婆打扮得越漂亮,越是对自己的嘲讽,因此他给她定了个规矩,每天九点半必须是在家里。
有一次林秋萍迟回去了五分钟,马峰就把门反锁不让进屋,直到听见外边下雨,这才把门打开,少不了一顿吵架。
林秋萍总是嘲讽丈夫自私,自己没什么精神追求,也不能让别人有什么业余爱好。而马峰也觉得林秋萍自私,宁愿去和别的男人搭膀子跳舞,也不愿意和他有肌肤之亲。
马峰后来得了心脏病,做了搭桥手术,有次霸王硬上弓,差点死在林秋萍身上。所以此后,为了照顾丈夫的身体,林秋萍总是小心翼翼,即便有矛盾,她也采取忍让包容的对策。
但漂亮的女人总是按捺不住寂寞,抛开枯燥乏味的工作,她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留出点儿放飞性情的时间,去跳舞便成了她一天中最盼望做的一件事情。
但人毕竟是肉体凡胎,林秋萍还是碰上了一个让她不能抗拒的身体,那身体精壮热切,像一堵火墙,轻易就将她胸中的饥渴点燃。
这人名叫方立坤,是个汽车修理部的小老板,未婚,剃一个精干的小平头,鬓角下巴刮得青光,肌肉鼓鼓地顶在汗衫里。
她出舞厅,他进舞厅,两人擦肩而过,轻易就把对方看在了眼里。只这一眼,林秋萍就感觉到他对她约略也是同样的感受。
片刻之后,林秋萍又跑了回来,说外边下大雨,问谁能借把伞。其实是找借口再仔细看那男人一眼。
老板笑说:“你看,这就是天意,多耍会儿吧,也教教那些笨贼。”
林秋萍也就没推辞,说,那就多耍一哈儿嗦。
灯球一闪,林秋萍又迈开了舞步,领着身后一帮女人慢三快四摇起来,男人们则缩到长椅上抽烟的抽烟,喝酒的喝酒。
林秋萍不停把眼光散到靠吧台坐着的方立坤,他叼着烟晃着啤酒在同老板聊天,时不时朝舞池里看一下,额头光亮,令人赏心悦目,鼻子里时不时冲出两道白烟。
林秋萍被惹得心旌荡漾。
林秋萍想,这样的人怎么会到这种“中老年俱乐部”来玩,心里一阵好奇。
方立坤也在猜测林秋萍的职业,舞厅老板不失时机地告诉他,那是印染厂的工人林秋萍,他们这儿的红人。
音乐一变,男人们拱进了舞池,各自找到了舞伴。
林秋萍终于还是退出了人群,向熟人借了把伞悄然离去,因为实在是怕家里的病秧子犯神经病找茬吵架。
此后,方立坤时不时去舞厅喝酒。老板劝他也学学跳舞。方立坤大老粗一个,往舞池里一站,人就僵了,两腿根本就分不开。他倒是想和林秋萍搭舞,但实在是没那个“天分”。
而林秋萍则来得准时,去得也准时,跳完就走,丝毫没有逗留说闲话的意思。所以两人从没有搭上过话,但还是会有眼神交流,转身抬首的一瞬间,目光就碰在了一起。
有几晚方立坤没来,林秋萍竟有点空虚,跳舞时的热情大减。
有个周末,林秋萍回了趟娘家,回来的时候把公交车给误了,就在她犹豫是回自己家还是返回她妈家的时候,一辆尼桑面包车停在了她身边。
车窗摇下,方立坤的脸出现在车窗里。林秋萍有点发懵,脑子搜索了半天才想起是舞厅里那个从没说过话的男人。她正想开口找句什么话说的时候,方立坤已经把另一边车门打开请她上车。
林秋萍也不知道怎么坐上的方立坤的车,她似乎听见自己说了声谢谢,然后就看见窗外的风景开始移动。
方立坤打开了车载音乐,里面播放起《当爱已成往事》,李宗盛的沧桑裹着林忆莲的忧伤,听得林秋萍心里惆怅百结。
车内没有开灯,林秋萍看不见方立坤的表情,她想找句话说,可是她看见他似在沉醉,情歌放了一首接一首,也就没忍心打扰。
偶有路灯闪过,林秋萍看到了握着方向盘的手,青筋暴突。她试图用余光捕捉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太过高大,只能扫到青光的下巴。
此时的方立坤也有点心神不定,他希望她开口说句话,然后他就可以把音响关掉,可是他不能,他怕发生尴尬。
林秋萍终于按捺不住,问:“有没得烟借支?”
其实她自己也有,为了打破沉默,只能用这种老套的方式打开话匣。
方立坤打开了车前的匣子,一盒扁三五和一堆酒店一次性打火机放在里面。
林秋萍拿过烟盒抽出了一根,方立坤伸手已将一个火焰送她嘴边。
借着蓝色的火焰,林秋萍看清了方立坤的脸,眉目如雕刻一般工整,脸部轮廓分明,唇珠晶亮诱人,唇上一层小胡茬微微泛起。
林秋萍心想,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家里那个简直就是废物。
可是废物毕竟是孩儿他爸,他对她也并不坏,以前也给过她美好,忘情负义的事无论如何她不能去做。
车拐弯爬坡,突然往后锉了一下,吓得林秋萍尖叫一声。
方立坤终于开口说话,说:“莫怕。”这两个字吐得有点生硬,嘴里像含了个核桃。
林秋萍以为方立坤在吃糖,还开了个玩笑,说:“吃糖也不说让我一个。”
方立坤打开了车灯,冲着她笑了笑,然后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喜糖散到林秋萍的裙子上。他今天去市里给一个哥们当伴郎,喜糖散一半还留一半。
林秋萍发现了车前台上放着一朵“伴郎”胸花,便问:“你是去参加婚礼了吧?”
方立坤点点头,没有言语。
林秋萍觉得这男人挺高傲,可是转而一想,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他何必要让她上车?
两人互陷在对方的气息里不能自拔,克制,僵持,自我折磨。
林秋萍终于看见了家所在的小区,于是说:“就把我放这儿吧。”
方立坤踩住了刹车,心里有种失落。林秋萍开车门,但却没有打开。
方立坤探过身子帮忙,鼻子几乎贴近了林秋萍的脸。
林秋萍突然把手抚在了方立坤的手上,与此同时,方立坤吻住了她的嘴巴。
两人把最热烈的吻献给了对方,鼻息的互相缠绕,双手交叠的抚摸,让两人的血液澎湃成了江河。
很快,林秋萍就知道了方立坤的秘密,她的舌头探到了他舌头上的残疾。
原来方立坤不是不想说话,是因为有难言之隐。
二十年前,方立坤还在上高中,他爱上了同班一个女孩,但女孩始终对他不理不睬。有次课间休息,他在众目睽睽下吻了女孩。在男同学的起哄声中,女孩羞愤难耐,一激动差点跳楼。而方立坤则被女孩的哥哥拉到郊外,砍掉了半截舌头。
二十多年间,人们只知道这个有着英武面孔的男人少言寡语,却不知道他其实是个半哑巴,只能说清楚一些简单的话。
林秋萍听完方立坤的过往,顿时对这个男人产生同情。
从这天起,两人便开始了秘密交往,直到发生了身体关系,并且乐此不彼地去野外寻找刺激,直到被阮晓天发现。
3
强烈的猎奇心理催促着阮晓天预备进行第二次偷窥。
当夜雾沉沉升起的时候,阮晓天把照相机架在了窗口,他等待那辆尼桑面包车出现在镜头里,等待那个大白骨屁股怎么挽着林秋萍的手摸进树林,怎么扒下她的裤子,怎么爬上她的身体,怎样销毁“犯罪”证据,怎样依依不舍地分别。
阮晓天坐在桌前,眼睛在盯着电脑屏幕,心却在盯着照相机镜头。
第一天,面包车没有出现,第二天,面包车也没出现,第三天,面包车仍没出现。
阮晓天心想,这一对儿估计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在他要撤走照相机的时候,面包车出现在了镜头里,他看见林秋萍从车里钻了出来,上身一件蝴蝶衫,下身一条七分裤,手里提个塑料大垮兜。
继而,一个墨镜男钻了出来,穿一身黑色运动衣,手里提一根登山杖。
林秋萍把男人的墨镜摘除扔进了车里,男人的手在林秋萍的胳膊上捏了捏,然后两人一前一后登上了台阶。
男人嫌林秋萍走得慢,返身回去把她给背了起来。
阮晓天咯咯笑了两声,因为他看见林秋萍把两只脚也勾在了男人腿上,这让他联想起小时候《自然》课本里雌雄青蛙交配的情形。
阮晓天产生了一个变态的想法,他要去搅一搅那对儿男女的好事,于是穿了黑色卫衣跑到了楼下,随手还摸了把锉刀。
阮晓天上山并没找到林秋萍和男人的身影,下山时发现面包车已经离去,他想两人肯定是从另一条路走下去的,于是像个幽灵一样找到了另一条下山的路。
阮晓天疲软着身体回了屋里,手上还握着那把锉刀,他都忘了为什么要拿这东西,也许是想在那对男女约会的地方做个记号,可是他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