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身旁有两个朋友,我怕自己会径直倒头走开。又像是为了掩饰什么,我大声同朋友讲话,从离他们很远的地方大笑着离开,假装没有看见他。
可明朗和我终于还是走散了。因小事不和,我们大吵了一架,删光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发誓老死不相往来。现在想想,真是可笑。
我们都擅长外语,也常常因为作业中的语法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也都喜欢喝“尖叫”,喜欢上好佳的“玉米卷“和”虾片“,爱吃KFC的辣翅和辣堡。我们一起乘上凤凰山的摩天轮、欢乐谷的古木游龙。我们一起大笑,一起奔跑。
所以明朗,我知道,你也只能陪我走一段路。但我感谢你。
因为是最蓝的天,所以你是天使。
我失去你了,但我还想你。
我对你说“Imissyou.”
暗暗想过,在我看见明朗之前,他兴许已经认出了我。我甚至觉察到,他似乎往我这瞧了瞧。其实每一次看见他我都会很高兴,甚至有一种要同他招手的冲动,但他似乎不想见到我。当他认出我,笑容便会从他脸上淡去,既而平静,既而皱眉,既而扭头离开。于是,我也装作自己没有看见他,也平静地,若无其事地继续大步向前走去。
今天终于见到明朗所谓的女朋友本人了。并没有想象之中那么惊艳:小小的,矮矮的,辫子倒是挺长的。我真不觉得她哪好看,可明朗喜欢。
我同明朗认识三年。他高高瘦瘦,走路腰板挺直,眼睛不大却有神,隆起的鹰钩鼻上架着黑框眼镜;手指修长,头发鬈曲,说话时语调平滑也顿挫抑扬。原以为明朗是个刻板的“老古董”,可没想到我们相处下来成了很好的朋友。
人长大了,走着走着就会发现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我们相互依靠,互相取暖,却没有一个能长久地陪着自己走下去。
说实话,我真的非常高兴看到明朗的笑容,那让我想起我们的既往。
走远了,我的笑容从脸上淡去,心里总觉得缺了什么。这样的感觉,不强烈,不明显,只是淡淡的,像某种味道。我的头脑有些发昏,身体有些发沉,胃不停翻滚着,心里涌出了悲伤。
我回头,也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