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谈:尸变(精修版)

2018-04-15 21:46:06 作者:梧桐1990

《奇谈:尸变(精修版)》by 梧桐1990

楔子:

民间传言,凡含怨而死的人,胸中自有一口怨气郁结在心。若七七四十九日之内,一旦被月光所噬,尸体就会发生尸变,长出森白尖利的尸牙,生出紫黑坚固的尸甲;尸体也会渐渐变得僵硬,甚至刀枪不入。

民间称这一类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为——尸怪。

尸怪复活之后,就会寻着生前的气味,找到杀害它的凶手,将他活活地咬死,吸干他的血,使他变作自己的奴隶,不死不休……

正文:

1,

“砰砰……”

一阵敲门声忽然响起。

“谁呀?这大晚上的……”

刘寡妇刚准备解衣休息,忽听外面有人叫门,忙扣上衣扣,起身前来应门。

一拉开门,林耀便嘻笑着扑了进来,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一些酒话,径直将刘寡妇扑倒在桌上,双手捧住刘寡妇的头,低下头便去亲她的脸。

“林大,你这个畜牲!你给我滚远一点——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刘寡妇撇过头,挣扎着一把推开林耀,拼了命地往外

林耀扑倒在地,忽然一把抓住她的脚,往后一拉,刘寡妇惊叫一声,扑倒在地。

“跑啊?我让你跑……”林耀揺晃着身子蹲在地上,一把揪住她的头发,像砸西瓜一样向地上猛磕了几下,使刘寡妇痛昏了过去。林耀就像头野兽一般,撕破了刘寡妇身上的旗袍,一头扑在她的身上。

待刘寡妇清醒过来的时,林耀已经大模大样地跨出门槛。刘寡妇抹着眼泪,一眼望见桌角处林耀遗落的手枪,忙蜷起身子,伸手将那把枪抓在手里,对着林耀的身影犹豫了很久,却始终没能扣下扳机;直至林耀的身影消失在树荫之间,刘寡妇竟哽咽着将手里的枪口对准了自己的脑门。

此时林义正挑着两捆柴经过,见林耀从刘寡妇家出来,晃晃悠悠地向山下走去,正觉着纳闷,忽闻刘寡妇家传出一声枪响,忙扔下柴火,冲进刘寡妇家,一眼便望见刘寡妇衣不护体地倒在血泊之中,触目惊心。

这林义正是那林耀的同胞兄弟,见了此事,忙挑上柴火,匆匆赶回家,将此事一五一十地告知了父亲。

老林闻言,不由义愤填膺,拍桌而起,恨道,“这个畜牲,亏得我们救他一命,竟做出这等禽兽不如之事,看我今天不结果了他!”说着,撇下林义,转身取过锄头,便气冲冲地跨出院子,向山下奔去。

林义迎上去劝了几句,可是老林正气上心头,一句话也听不进去,推开林义再次向山下奔去。林义无奈,只得跟在其后。

林耀还浑然不知,自己趁一时之快,竟活生生的害了一条人命,仍悠哉悠哉地哼着小曲,在田间上揺揺晃晃,一眼望见父亲的身影,笑道:“嘿嘿,爹,你这大晚上的,拿着个锄头,是要去地里干活么?”说着,不由打了一个酒隔。

老林举着一把锄头,喝道,“我是来送你这个畜牲下去见你娘的!”扬起锄头便迎了上去。

林耀一惊,瞬间清醒了不少,伸手去掏裤腰上的那把枪,竟掏了个空,忙跪倒在地,大声喊道:“爹!我是耀儿啊!我是你最疼爱的耀儿啊!”

老林不由一怔,林耀便趁势挺立起身,将老林撞倒在地,一把抢过他手里的锄头,狠狠地踹了他几脚,瞪着一双怒眼,道:“老东西,竟然想杀我!与其死在你手上,不如让我今天做回孝顺儿子,先送你归西,免得你白发人送黑发人……”扬起锄头便朝着老林的头上挖去。

“哥,不要!”林义突然冲上前来,将林耀连人带锄撞翻在田地里,一把扶住老林,问道:“爹,你没事吧?”

“义儿,我没事。”老林揺一揺头,指着田地里的林耀,喘着气道,“快,给我弄死这个不争气的畜生,免得他以后再祸害村民!”

林耀从田里爬起身来,一把抓过掉落在泥浆里的锄头,笑道:“想弄死我?来呀?哈哈哈哈……”那满身的泥浆,使整个人与夜色混为一体,显得异常的凶狠可怖。

“哥,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永远不要再回来了……”林义大声说道,不禁想起了兄弟二人两小无猜的童年时光。如果可以一直停留在那段时光,那该有多好。

“想赶我走?你们休想!”林耀忽然举起锄头,向着林义父子挥来。

令林义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一片好心,竟招来林耀的痛下杀手,一团怒火登时在胸中燃烧,放下父亲,又一次奋力扑将上去,将林耀连人带锄扑倒在泥浆里,一手揪住他的衣襟,一手攥紧拳头,雨点般打落在他的脸上,失声喊道:“哥,你醒醒呀!哥,你醒一醒呀……”

梧桐1990
梧桐1990  作家 梧桐1990,原名黎强。1990年出生于陈毅元帅的故乡,拥有“帅乡”之称的四川省乐至县。是一名以成优秀作家为梦想的文学爱好者。著有长篇小说:《吻上爱情草》;中篇小说:《幸福茶店2:遇见》《爱的边缘》《恋爱大师》;短篇小说:《婚礼》《烟花树》《红色玫瑰》《幸福茶店》《再见,未见》《最后一位顾客》《生死百货之惹火烧身》等。他常常这样对自己说:孤独于他,是与生俱来就甩不开逃不脱的伙伴。

天下第一楼

红色玫瑰

奇谈:尸变(精修版)

奇谈:尸变

幸福茶店2:遇见

相关阅读
多情应笑我

“但那样又怎么样呢,毕竟他娶的是我,不是你。”【一】 窗外一片漆黑,唐千结从梦中惊醒,悄悄起身去了厨房。 保姆林妈突然出现,道:“太太还没睡,是在等梁先生吗?” 唐千结往墙上的钟那儿瞥了一眼,已经午夜两点了。她刚想摇头,门铃却响了。 林妈搀着一身酒气的梁亦铮躺到沙发上。唐千结站在厨房门口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刚准备上楼,林妈塞了一杯热水到她手里。 “太太,你给先生送过去,我去厨房熬点儿粥。” 唐千结挪

昨夜、仿佛身体打开了一扇门

认识他的时间也不算短,但是一直局限在上不咸不淡的聊天,或者晚饭时间简单的吃个快餐再各自回到各自的办公楼加班,话题无非是工作和各自的家庭。 这次他去国外出差

会开花的树

一袭烟雨梨花开,微风拂来,花瓣在风中飞舞,坠落水中,激起一片涟漪一圈一圈。扰了这一池静谧。这时候飞来两只燕子,它们在雨中嬉戏,互相追逐打闹。好不热闹的情景。棉静静的看着窗外,想起了: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棉轻轻的叹息,春天来了,那么夏天应该不远了吧。 记得在一个青柠般的夏季,微风中似乎还夹杂着淡淡的蔷薇花香,棉微微抿了抿嘴角,仿佛尝到了空气中的花香味。那年棉初三刚毕业,考完试的棉在家宅...

我不是主张不婚主义,我只是...

1. 自由极光曾在《不婚女王》里写下过这么一句话:我不能像十八岁那样,因为感动所以跟一个人浪迹天涯,我这个年龄,交出的真心,只能是因为爱。 2. 前两天玩的最好的几个闺蜜在群里炸翻了天,仔细翻了翻聊天记录才知道我们中的两个要结婚了,而且两人很巧不巧的都选择了在今年国庆结婚。 看着她们因为撞期而在群里争着向我们“谄媚”的小姿态,我忍不住乐了,这哪是要结婚的人呀,这简直是一个幼儿园大班小朋友闹脾...

要想人生没有遗憾,就飞蛾扑火般去爱一次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徐志摩】 今天无意看见了莫言说的一句话,作家不必写自传,因为他所写的每本小说,都是自传的一部分。 忽然就觉得扎心地痛, 因为我写了很多历史上的女人,她们至情至性,怀着对爱情的幻想,执念成魔,很多人都在荒芜的岁月里守望了一生,到最后却还是被辜负。 很多人被感动了,然后也问...

三年后,我哭着参加了前女友的婚礼

文/花落夏 我是在上大学的时候认识的小密。 那时她穿粉红色的娃娃领连衣裙,脚上踏着一双米色凉鞋,梳起的两个麻花辫子随意的散在肩膀两侧。 第一次见到她,我的内心就被掀起了阵阵波浪。 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对一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女生一见钟情。 有时候故事就是这样,你怀着一百个鄙弃的眼神去不相信的事,也许有一天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只觉得那天的教室都是春风的气息,只因小密走过我身边时开心的笑了...

已婚女人怀了我的孩子,却被她老公发现我们俩出轨的事情!

我爱上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就在我想方设法勾搭她的时候,她和我在一起了,现在她肚子里有我的孩子,并且我们出轨的事情被她老公知道了,不知道我们两个人还有没有机会在一

如果没经历过chaochui,是不是人生有缺憾

从技术层面怎么可以实现呢,感觉男伴都还蛮期待的 @都家二公子:中国一多半的女人都是没有经历过chaochui的,而且很多人高潮都很难,但只要技术到位,姿势正确,感觉良好,

言情后花园©2020